亡佚的解释
词语解释:
⒈ 散失。亡佚[wángyì]⒈散失。
基础解释:
(书)(动)散失;丢失。
引证解释:
⒈ 散失。引:章炳麟《文学总略》:“《汉高祖手詔》、匡衡、王凤、鎦隗、孔羣诸家奏事,书既亡佚,復传其録。”田北湖《论文章源流》:“今民史亡佚,国史亦残缺不完。”⒈散失。引章炳麟《文学总略》:“《汉高祖手詔》、匡衡、王凤、鎦隗、孔羣诸家奏事,书既亡佚,復传其録。”田北湖《论文章源流》:“今民史亡佚,国史亦残缺不完。”
综合释义:
散失。章炳麟《文学总略》:“《汉高祖手詔》、匡衡、王凤、鎦隗、孔羣诸家奏事,书既亡佚,復传其録。”田北湖《论文章源流》:“今民史亡佚,国史亦残缺不完。”
网友释义:
亡佚,读音wángyì,是一个汉语词汇,释义散失,失传,出处《文学总略》。
汉语大词典:
散失。章炳麟《文学总略》:“《汉高祖手诏》、匡衡、王凤、镏隗、孔群诸家奏事,书既亡佚,复传其录。”田北湖《论文章源流》:“今民史亡佚,国史亦残缺不完。”
其他释义:
1.散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