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何
成都市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何,说明如下:
1、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首先须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2、向审批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售房单位提交的商品房预售申请,对售房单位提交的文件不齐备的,告知需补充提交的全部文件;对提交文件齐备的,及时予以办理。
4、审批部门审核合格的,自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不符合预售条件的,作出不同意预售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5、最后,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将核发预售许可证的情况定期向社会予以公布。
相关说明: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3、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申请流程如何
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申请流程如何,说明如下:
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申请流程为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发证——公示。
1、申请:开发企业向市场股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受理:市场股出具受理通知书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
3、初审:市场股初审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
4、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5、发证:由主要领导签发后送达;
6、公示。
相关说明: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土地使用权证;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达25%的比例;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商品房预售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物业管理合同。
安置房没有预售许可证吗
安置房是有预售许可证的,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其土地性质分为两种,如果是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则没有预售证的,只能居住使用,不能进行买卖交易的。因为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房。而该种安置房不能出售,所以也不需要办理预售许可证。但是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的,就要有预售证的,这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如果要出售,就必须在出售前办理好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