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总经理职责
1、职责一:企业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管理工作。
2、职责二:组织实施企业各项工作内容。
3、职责三: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内容。
4、职责四:资源管理工作。
5、职责五:管理经营层管理人员工作。
6、职责六:对外关系管理工作。
7、职责七: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与监督实施工作。
设立分公司决定需要了解哪些事项
设立分公司决定需要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及实施办法规定,设立分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分公司子公司是什么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和分公司发生纠纷能告总公司吗
要依情况而定。如果该分支机构是依法设立的,而且领取了营业执照,那么它可以单独作为当事人,也可以与它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共同作为诉讼当事人;如果该分支机构没有依法设立,或是未领取营业执照,那么应当以其总公司为诉讼当事人。
但需注意,如果是中国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等的分行、支行,或是保险公司的分公司、则只能以该分支机构作为诉讼当事人。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