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综合: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
3、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包括
1、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个科目。
2、公共科目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3、专业科目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报考即可。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一共有几个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一共有四个,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如果考生满足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条件之一,就可以免试一级建造师的基础统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