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分户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5-06-10 15:22:04

离婚后户口分户怎么办

1、分户: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讲明情况,然后交8块钱手续费,即可办理一个你和女儿的户口本。

2、户口迁移:

(1)假如娘家仍在同一县(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直接到再娘家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即可。

(2)假如娘家不在同一县(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先到娘家所在地村委会(街道办)出个接收证明,内容为因婚姻关系,为方便生产生活迁入之类的,然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应手续,再到娘家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即可。

离婚户口分户的材料是什么

(一)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离婚证明。

(二)办理户口分户的步骤: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领新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分户

一般来讲,离婚后的户口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

3、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分户后还能合户吗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符合当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是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合并户口;

2、当事人双方可以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等;

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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