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是明代中叶后赋役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主要是总括一县之赋役,悉并为一条。即先将赋和役分别合并,再通将一省丁银均一省徭役,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最后将役银与赋银合并征收。
主要内容有:
1、清丈土地,扩大征收面,使税负相对均平。针对当时存在的占地多者田增而税减的情况,只有从清丈土地入手,才能做到赋役均平。仅据部分清丈的结果,就增加了土地2、8亿亩,使不少地主隐瞒的土地缴了税。
2、统一赋役,限制苛扰,使税赋趋于稳定。实行一条鞭法以前是赋役分开。赋以田亩纳课,役以户丁征集,赋役之外还有名目繁多的方物、土贡之类的额外加派。实行一条鞭法以后,全部简并为一体。将役归于地,计亩征收;把力役改为雇役,由政府雇人代役。由于赋役统一,各级官吏难以巧以名目。因此,丛弊为之一清,使税赋趋向稳定,农民得以稍安。
3、计亩征银,官收官解,使征收办法更加完备。我国封建田赋,唐以前基本上都是征实。唐代两税法虽以货币计算,但缴纳仍折实物。宋代征税,只是偶有折银。元代科差虽行色银,但积粮仍为谷粟实物。唯自明代一条鞭法实行以后,不仅差役全部改为银差,而且田赋除苏杭等少数地区仍征实物以供皇室食用之外,其余也均已一律改征折色,即折为色银。与此同时,赋役征课也不再由里长,粮长办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解缴入库。从此,不按实物征课,省却了输送储存之费,不由保甲人员代办征解,免除了侵蚀分款之弊,使征收方法更完善。
作用:
1、简化了赋税征收手续,客观上起到了均平赋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作用。它不但限制官吏巧立名目,加征赋役,而且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其生产积极性。
2、它实行赋役折银征收的办法,适应和促进了明朝中期后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交纳银两,农民,手工业者必然把大量产品投入市场,促进商业繁荣。徭役折银,农民可自由离开土地成为自由劳动力,为资本主义的萌芽和发展创造条件。
3、它推动了中国封建赋役制度的进步,使两税法以来由人头税向土地税转化进程前进了一大步,为清初“摊丁入亩”的变革奠定了基础。
明朝宰相张居正有什么政绩
政治上,实行考成法。以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为主。中心是解决官僚争权夺势、玩忽职守的腐败 之风。军事上,用戚继光镇蓟门,李成梁镇辽东,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敌台”三千多座,加强北方的防备。并在边疆实行互市政策,互市使马匹大增,减少了太仆寺需的种马,就叫老百姓折价交银,使太仆寺积蓄金四百余万。经济上,清查土地,下令在全国进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税的田产;实施一条鞭法,以州县为基础,将所有赋税包括正税、附加税、贡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种经费和全部徭役统一编派。
张居正有那些名言留世
张居正的名言留世:
1、君子处其实,不处其华;治其内,不治其外。
2、有修养有名望的人务求实际,而不图外表好看;致务于自身的修养锻炼,而不计较自身以外之物。
3、用人必考其终,授任必求其当。
4、惧则思,思则通微;惧则慎,慎则不败。
明朝那些事张居正万历
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幼名张白圭 ,湖北江陵人 ,时人又称张江陵(今湖北荆州)。
明朝中后期政治家、改革家,万历时期的内阁首辅,辅佐万历皇帝朱翊钧开创了“万历新政”,史称张居正改革。
万历,是明神宗朱翊钧的年号,明朝使用此年号共四十八年,为明朝所使用时间最长的年号。
万历前期,张居正主导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对外军事也接连获胜,朝廷呈现中兴气象,史称万历中兴。
张居正的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徭役制度。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这一制度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是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一次社会变革,既是明代社会矛盾激化的被动之举,也是中国封建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选择。
优点:1、简化了赋税征收手续,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生产积极性;
2、缓解了由赋役问题产生的阶级矛盾,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3、使长期因徭役制对农民形成的人身奴役关系有所削弱,农民获得较多的自由;
4、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一条鞭法仍存在不足:限于当时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的局限性和法制建设的不足,最终未能解决乱收费和滥收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