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怎么不能全部提取

更新时间:2025-06-09 07:37:00

公积金怎么不能全部提取

因为租房提取公积金,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所以不能全部次提取。

提取公积金要注意:

1、在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2、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人去世后公积金怎么领取

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怎么办理个人

1、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的相关部门需要携带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与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开业许可证明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3、经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后,即可办理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宝鸡

宝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法如下:

1、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宝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然后集体提取的单位填写《宝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宝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并加盖公章,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应在明细表上签名。

3、最后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待管理中心审批即可。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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