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5-06-06 04:41:56

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1、完全赔偿原则;

2、合理预见原则;

3、减轻损害原则;

4、损益相抵原则;

5、责任相抵原则。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2、限定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侵权损害。

3、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4、衡平原则。即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时,应考虑诸如当事人的经济状态等因素,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正、公平。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财产损害赔偿有哪些内容

财产损害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而间接损失是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损害赔偿案件时所适用的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所要适用的原则是:

1、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2、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原则;

5、男女平等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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