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代持协议合法吗
房产代持协议是合法的,是受法律认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但底线是不能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房产代持协议是否有效
房产代持协议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条的规定: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因房屋代持人只是实际购房人的受委托人,所以基于受委托关系而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应归委托人即实际购房人享有,实际购房人有权根据协议约定要求代持人履行相关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认可房屋代持协议的效力。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
在协议中应把双方的地位以及权利义务约定清楚,特别要约定好房屋权属的归属及产权过户的时间及代持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方式、计算标准,并避免出现措辞不清、语焉不详的情形。
什么是房产代持
1、所谓房产代持,是因为有些人不符合了购房的政策或者不愿意出面,但是他是真正的购买者,就会以其他人的名义,比如这个人正好符合了购房的条件,就由他来买房子,但是真正的资金是自己出。这种行为就叫做房屋代持,也就是说是借名买房。
2、房产代持有一定的风险性,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需要由双方签订合同,最好做一下公证,才能够有效避免风险。
3、关于其中的纠纷案例也比较多,比如原本两人都已经说好了,房子由办事人来购买,以他的名义,但是钱由另外一个人付。但是前者看到房价在不断上涨,后期耍赖,说房子是自己买的,只是借了另外一个人的钱,就容易产生纠纷。
4、出现这种情况,如果一方后悔,另外一方来说就会比较被动,所以我们需要做好预防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