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一生
马克思,全名卡尔海因里希马克思,1818年5月5日至1883年3月14日,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
1、马克思生于普鲁士莱茵省特里尔城的一个犹太家庭。1835年秋,进入波恩大学。后转入柏林大学。1841年,大学毕业后,接受著名哲学家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思想。最后获得耶拿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2、1842年1月马克思开始为科隆的《莱茵报》撰稿。同年10月进入该报当编辑。
3、1843年马克思与燕妮封威斯特华结婚,婚后迁往巴黎。在巴黎,他研究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和各国革命史,参加工人团体的活动。1848年2月发表著名的《共产党宣言》。
4、1848年维也纳和柏林爆发革命时期,马克思和恩格斯回到德意志,在科隆创办了《新莱茵报》,1849年后定居伦敦。
5、马克思的一生是伟大的一生,他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学说,指引了全世界劳动人民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前进的道路。
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研究方法有:
1、马克思主义政治研究的基本哲学原则;
2、马克思主义政治研究的分析途径和基本角度。马克思主义分析政治现象的基本途径和角度包括历史的、经济的、阶级的和利益的角度,在此基础上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历史研究方法、经济分析方法、阶级分析方法和利益分析方法。
3、注重客观事实,强调调查研究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研究的重要方法。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有的研究政治学的的方法论,形成于苏联。以马克思主义的角度,通过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来观察和分析社会政治现象。
马克思的法律格言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对国家机关,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人民大众,法无禁止即许可。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