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彼此信任而产生,由一方代为另一方办理委托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受。但是,这两种合同又有所区别:
1、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或公民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不能成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各类民事主体之间均可建立委托合同关系,对委托人、受托人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委托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
在委托合同中,合同双方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期限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
若是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甚至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授权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和联系
委托授权是指委托人(被代理入)向受托人(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意思表示。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一:区别:
1、委托授权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委托合同则是—种双方法律行为。
2、委托授权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则应当用书面形式;委托合同则需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联系:
有关委托授权行为是委托代理的基础,而委托代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又具体反映在委托合同中。委托合同往往是授权行为的基础。
在实践中,为防止纠纷的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在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同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一份委托合同,详细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6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