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在哪里领结婚证
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地址:中山石岐区悦来南路悦银街39号);中山小榄镇婚姻登记处(地址:中山小榄镇新华中路8号);中山沙溪镇婚姻登记处(地址:中山沙溪镇宝珠中路1号);中山古镇镇婚姻登记处(地址:中山古镇镇东兴东路政府大院右侧)等。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没有离婚证能再领结婚证吗
没有离婚证原则上无法再领结婚证,但是如果有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可以拿着《判决书》以及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生效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手续;
如果没有判决书,那只能和前妻或者前夫持离婚协议书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再办理再婚登记。
如果属于离婚证丢失,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没领结婚证怎么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二)婴儿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四)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五)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子鉴定证明。
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如何了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由于两人共同生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因而不属于事实婚姻,而属于非法同居关系。
(三)非法同居关系不能通过诉讼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何领结婚证
1、《婚姻法》规定,男性满22周岁,女性满二十周岁才可以领结婚证,而且要两人自愿,必须本人到场才可以。
2、办理结婚证需要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的时候需要带两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必须身份证原件。
3、另外还需要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据的婚姻情况证明,证明两人没有血缘关系。如果有一方曾有婚姻史,需要拿离婚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
4、最后还需要带三张两寸的半身彩色合照,要是短期拍的,当然这个一般都是在民政局照的,如果嫌拍的不好,也可以去照相馆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