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5-06-06 07:10:46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担保法》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订金和定金的意思

定金和订金名称相似,但是却有很大区别,定金与订金的三大区别。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定金: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

订金: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属于主合同的。

2,二者的功能不同:

定金:定金一经给付,就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

订金:订金给付后,如果发生一方违约,导致需要解除合同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3,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定金的担保方式可适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中。

订金和定金有何区别

订金和定金有何区别,说明如下:

1、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2、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是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相关说明:

1、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

2、商品房交易中,如果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发展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发展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卖方违约,买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和定金哪个可以退还

定金是在收受方违约时是可以退的,而订金是只要没有达成协议都可以退的。

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因此,签定金合同要慎重。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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