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被保险人需要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被保险人持缴费证明、户籍、身份证,直至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延续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查,核查后应当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妥相关手续。《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1、带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职证明到原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把缴费凭证交给新公司,或自行到当地社保局申请续养老保险关系;
3、新社保局向原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社保局核对信息后,会把你的社保账户资金转移到新社保局;
5、新社保局审核确认即可。
山西省内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