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小产权房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和转让,因此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的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只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才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小产权房如何交易
首先小产权房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小产权房如果要进行交易需要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认真审核一下相关的条款。合同上的签字人以及公章,是否与事实相符,以及真实性的核对;所有资金,全部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开发商的资质,了解其开发此楼盘的背景,最起码,在当地是受保护的。
小产权房指的是什么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2、“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3、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什么叫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的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
共有产权房产生的目的:政府将原来供应经济适用房划拨的土地改为出让,将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价差、政府给予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显化为政府出资,形成政府产权,从而形成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政府按不同的产权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共有产权被写入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这次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特别要求,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特别强调要确保公平公正,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