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首先要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然后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且准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去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上报房管局审核。
上报还要经过复审,由上级房管局按照规定对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并公示15天。
怎么填写经济适用房申请书呢?主要由家庭人口有多少、收入水平的高低、人均居住面积、生活现状、为什么要买经适房等一些方面入手。还可以在网上找一些范文参考一下。
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条件,不要为了申请经济适用房,而不择手段。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个人具有本市市区常驻城镇居民户口五年以上的。2、已婚的,包括离异或者丧偶的带有未成年子女的并且拥有就监护权,或者本人年龄在三十五岁及以上的单身并且没有房子的。3、申请人的家庭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小于四十八平方米的。4、申请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较低,并且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八十的。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申请条件如下: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在以上这些手续之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了之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对于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的核实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来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