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的解释
1.官职尊贵之臣。 2.清代用为官号。如内官有总管大臣﹑军机大臣等﹐外官有参赞大臣﹑领队大臣等﹐特遣的称钦差大臣。至清末尽改各部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现亦用作君主国家高级官吏之称。
词语解释:
大臣dàchén。(1)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
基础解释:
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
引证解释:
⒈官职尊贵之臣。引《左传·昭公元年》:“和闻之,国之大臣,荣其宠禄,任其大节。”《史记·吕太后本纪》:“如意立为赵王后,几代太子者数矣,赖大臣争之,及留侯策,太子得毋废。”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一:“大臣执政,不当收恩避怨。”⒉清代用为官号。如内官有总管大臣、军机大臣等,外官有参赞大臣、领队大臣等,特遣的称钦差大臣。至清末尽改各部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现亦用作君主国家高级官吏之称。
网络解释:
大臣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各个部门的君主制国家的中央主要官员。
综合释义:
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左传·昭公元年》:“和闻之,国之大臣,荣其宠禄,任其大节。”《史记·吕太后本纪》:“如意立为赵王后,几代太子者数矣,赖大臣争之,及留侯策,太子得毋废。”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一:“大臣执政,不当收恩避怨。”职官名。清代高级官员的官号。如:「总管大臣」、「掌卫大臣」。
汉语大词典:
(1).官职尊贵之臣。《左传·昭公元年》:“和闻之,国之大臣,荣其宠禄,任其大节。”《史记·吕太后本纪》:“如意立为赵王后,几代太子者数矣,赖大臣争之,及留侯策,太子得毋废。”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一:“大臣执政,不当收恩避怨。”(2).清代用为官号。如内官有总管大臣、军机大臣等,外官有参赞大臣、领队大臣等,特遣的称钦差大臣。至清末尽改各部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现亦用作君主国家高级官吏之称。
国语辞典:
担负国家重任的官吏,如:「总管大臣」、「掌卫大臣」。
辞典修订版:
担负国家重任的官吏。《礼记.中庸》:「亲亲则诸父昆弟不怨,敬大臣则不眩。」《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如意立为赵王后,几代太子者数矣,赖大臣争之,及留侯策,太子得毋废。」职官名。清代高级官员的官号,如:「总管大臣」、「掌卫大臣」。
辞典简编版:
担负国家重任的官吏。 【造句】朝廷大臣、文武大臣、执政大臣
英语:
Secretary of State for War,chancellor,minister,portfolio,secretary,imperial envoy,imperial commissioner,Secretary of State,
法语:
haut dignitaire、ministre、secrétaire d'Etat
其他释义:
1.官职尊贵之臣。2.清代用为官号。如内官有总管大臣﹑军机大臣等﹐外官有参赞大臣﹑领队大臣等﹐特遣的称钦差大臣。至清末尽改各部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现亦用作君主国家高级官吏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