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更新时间:2025-05-23

基本解释

[释义]
(名)国内行政事务的一部分。在我国,民政包括选举、行政区划、地政、户政、国籍、民工动员、婚姻登记、社会登记、优抚等。
[构成]
偏正式:民(政

英文翻译

1.civil administration

详细解释

民政 mínzhèng
[civil administration] 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如户政、婚姻登记、优抚、救济等
(1).犹政事。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渠水》:“ 汉和帝 时, 右扶风 鲁恭 ……徵博士侍中,车驾每出, 恭 常陪乘,上顾问民政,无所隐讳。” 宋 梅尧臣 《送杨浩秘丞入蜀》诗:“有母不得养,法当之远官。虽曰在民政,孝心寧得安。”《宋史·真宗纪三》:“戊辰,禁内臣出使预民政。”
(2).民主政体。 梁启超 《乐利主义泰斗边沁之学说·亚里斯多德之政治学说》:“然彼非真行民政耳,苟真行民政则进矣。” 柳亚子 《题<太平天囯战史>》诗:“但使 江 东王气在,共和民政自千秋。”
(3).今指包括选举、行政区划、地政、户政、国籍、民工动员、婚姻登记、社团登记、优抚、救济等项的国内行政事务。

字义分解

读音:mín

[mín]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 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 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 同“苠”。

读音:zhèng,zhēng

[zhèng,zhēng]

治理国家事务:政治。政府。政党。政权。政纲。政策。政令。政绩。政见。政客(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政局。政变。参政。议政。 ◎ 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财政。邮政。民政。 ◎ 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家政。 ◎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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